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

限額保障

指存款保險對受保障帳戶之本金及利息的理賠設有一定限額。依據財政部及中央銀行業於99年8月12日會銜發布「存款保險最高保額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提高為新臺幣300萬元」。也就是說,民眾存在金融機構的存款,受到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的限額保障,萬一金融機構經營不善而倒閉,每一位存款戶可以拿回來的錢,最高只有3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