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5日 星期六

水情吃緊區域農民配合調整水稻種植期間 有節水獎勵

去(105)年12月迄今降雨偏少,水情吃緊,部分桃竹苗地區一期稻作灌溉恐受影響。農委會依行政院林全院長本(2)月23日院會「妥適輔導協助受到衝擊農民」之指示,立即與經濟部水利署進行跨部會協商,經綜合考量,在不違反農地活化利用政策目標前提下,農委會宣布,針對符合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辦理對象,且於本年2月10日前申報種稻有案之農友,鼓勵調整耕作模式改為第1期作休耕,第2期作再考量種植水稻或其他作物;條件符合且有意願配合調整的農友,將給予休耕種植綠肥給付每公頃4.5萬元,及每公頃2.5萬元節水獎勵金,請於3月15日前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變更申報。

活化農地合理耕作 維持一年僅得辦理一次休耕

       農委會表示,為合理利用並活化農地,增加國產糧食供給及創造農業產值,自102年起推動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,鼓勵一個期作種植進口替代雜糧、具外銷潛力、有機及地區特產作物,另一期作配合耕作需求始得辦理休耕措施,且全年僅限一次,避免農地連續休耕而未能合理利用。自推動以來,已達到鼓勵農田復耕生產及建立良好耕作制度成效。本年第1期作水情吃緊,為維持一種一休良好耕作模式及農業相關產業發展,鼓勵農友調整耕作模式,將第1期稻作配合水情調整至第2期作種植。農委會進一步指出,目前農業用水持續供應,農民如已完成整地、插秧,仍可繼續種植水稻,倘後續水情吃緊影響收益,農委會與經濟部水利署也會共同研商其他補償機制;至於尚未種植者,農友可衡酌當地供水情形及降雨情勢調整耕作模式。

提供節水獎勵 鼓勵農民一期休耕二期復耕

       為加強穩定民生及工業用水,同時兼顧減少農民損失,農委會鼓勵種稻農民考量水情狀況調整耕作措施,配合於第1期作自主辦理休耕,並於第2期作恢復種植水稻或其他作物,第1期作除原計畫休耕種植綠肥給付每公頃4.5萬元外,經濟部水利署亦將提供節水獎勵每公頃2.5萬元,以提高農民第1期作節水意願。該會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灌區資料指出,凡位於桃園、石門、新竹、苗栗農田水利會全灌區及臺中農田水利會大安溪下灌區(山腳、苑裡及日南工作站範圍)灌區內符合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基期年農地,且於本年2月10日前申報種稻 (包括繳交公糧、稻作直接給付及種植登記種稻等) 有案農友,提醒把握時間於3月15日前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變更申報為休耕,請大家共同節約用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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